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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本想趁着夜色离开,可是头昏眼花,在床上又睡了过去。
第二日醒来已是日上三竿,桌子上正放着一碗浓汤和一碗手擀面,旁边还有一小碟酸梅干。
我吃了两口梅干,不由得胃口大开。几下子把微凉的汤和面吃了个干净。心里还有些奇怪,之前叶珂亭离我近了,我还调戏他。但对于沈默醉酒后的没控制好情绪,我却不怎么待见他。
看来我是主动型的。
吃饱后乔装了一下,顺着窗户落到一楼,头也不回地离开了。
从这里到靠山城南门还有三日行程,但街上时不时还能看到通缉我的告示,小丫鬟初歆携靠山王府囚犯私奔。要出城也是难事,不如寻找一份营生,酬点路费。
西北这里喜欢吃一种叫做馕的食物,香脆耐饥。但口感略单一,若是在馕上抹上酱料,撒上粉料,那自是一番美味。我偷偷削下一小节马尾,做成小胡子贴到脸上,到做馕的小店应聘。可走了几家都没人肯招工。
到了这家点,我入了门直接进了后厨房,掀开放馕的簸箕取出馕调好酱汁抹上去。做馕的师父想要拦着我,我立刻撕了一块馕塞到他的嘴里,厨房里立刻安静了。待再有客人来点馕后,师父把我的作品端出后,一时间供不应求。
我用我的烹饪技术,换来了一个暂时的居所和免费的三餐,另有每月八文的工钱。我略略一算,大概攒个五六年我就能回到东南给师父请罪了。想想也是想哭。
奔波了好久,现在才过上稍稍安逸的生活,终于体会了师父说的找个好人就嫁了吧,是多么充满智慧的一句话。不知道村里的阿牛哥是不是还在等我。
但让我意外的是,馕可能自出现就没有经过改良,被我一创新便引起了轰动,造成一时间被疯抢的局面。老板就差把我放在厅里供着了。我让这个小店焕出新的生机。每日人来人往,赚得不亦乐乎。
晚上老板把我叫到厅里,给了我一个小钱袋,让我趁着夜色就去了吧。我有些诧异。老板看着我笑了笑:“丫头,你来我店里做工,我总得查查你的来历吧。早都看出来你是个女孩儿了,所以才给你安排自己一间屋子。我有个女儿也是像你这么大的时候外出了,再也没有回来。我这也算为她积德了。去吧,孩子。”
我看着老板斑白的双鬓,突然想到我的父亲会不会也在家苦等着我回去。告辞了老板,我独自走在街上,看着家家户户紧闭着的屋门,和他们在窗户上映出的其乐融融的身影,我的孤单不期而至。
我拿出包袱里的馕分给路边的小狗一些,它一口我一口,彼此倒是个陪伴。这时我的眼前映出一条人影,我心中一荡,会不会是叶珂亭?回头起身的一刹那,我看到了沈默那笑得懒洋洋的脸。
沈默越过我,蹲下来看看小狗,像是对它说话一般:“狼心狗肺,说的就是你,喂你能喂饱么啊?喂饱了你就跑,你说你是不是特别没良心啊。”可怜的小狗,被他戳得一下一下往后躲。
我看是他,转身要走,沈默却在身后叫住我:“喂,我饿了。”
我脚步不停,这时候的沈默看起来无辜且无害,但他那晚的魅惑且充满占有欲的眼神让我现在想起来还不寒而栗,老衲差点就破了戒了!所以以后沈默必须在我的十里开外。
沈默一个翻身站在我的面前,把手伸在我的面前,我知道我确实打不过他,默默地把钱袋放在他的手中。沈默却把钱袋又撇给我,有些委屈地对我道:“你看看这些水泡,都是这些时日我奔马留下来的。我都追到山海关了,又返回靠山城找你。就怕你出了危险,你看看你这是什么态度。你伤害我幼小的心灵了。”
我看着他手上大大小小的血泡,再看看他满是胡茬的脸,确有些于心不忍,但你一个大男人对我撒娇是闹那样儿啊?我冷下脸对他道:“和你在一起才比较危险吧。我是你的兄弟啊,你怎么连我也不放过。”
沈默也郁闷:“我是男人哎,你在我怀里哭的楚楚可怜,我要是什么都不做,多伤你自尊。说也奇怪,可能是最近乱七八糟的事情太多了,我也变得不正常了。我不应该是被投怀送抱的么?”看着我还是要走,沈默直接躺在石板路上吼我:“你走吧走吧,反正我是追不动你了,我就在这等着梁庸的人来捉我,他知道我和楚青的关系,必能千刀万剐了我。”
“沈默,你在很久之前就不是三岁了。”听我说完,他仍像长在石板路上一样,一动不动。
我见过比我还烦人的人就是沈默了。我返回他身边,递给他一块馕,他吃的眉飞色舞的,哪还是万花丛中不沾衣的沈公子。突然沈默一停,告诉我有人来了。但他神色并未有慌张的样子。
这时四面八方涌来了一群人,看着装扮正是靠山王府的护卫,他们把我和沈默团团围住,沈默却还坐在地上,垂着眼皮吃着馕,一副不明真相的群众模样。
为的马上坐了一个将官,居高临下地看着沈默,语气嘲讽道:“没想到你们这对狗男女在靠山王府里闯下如此大祸,竟然还敢留在靠山城内,真是没了面皮还不要命了。”说完对着沈默挥了一鞭子,正劈头盖脸打向沈默的头上。沈默却仍纹丝不动地吃着馕。
就这么好吃么?
一丝血迹从沈默的额头上缓缓流下,滴在了馕上,沈默转过头有些不高兴地告诉我:“不能吃了。”随即他转过头,云淡风轻地看着马上的将官,突然微微一笑。就在他的一笑间,马上将军被他拽着鞭尾甩落在地。沈默用鞭子卷起他,拖到身边,掐住了他的脖子,客气地问:“你刚才说谁是狗男女?”周围的士兵刚反应过来,却已不敢向前。
将官点头哈腰道:“小人是狗,小人是狗。”沈默哈哈一笑:“那认清了,这是你的女主人,你这么不知上下可就没骨头吃了。回去告诉叶珂亭,我就是带走初歆了,他能奈我何?让他好好的做胡广的好女婿,不必挂念了。”
这时突然从人群中飞出一把刀来,狠准地钉在这位将官的胳膊上。
士兵们齐齐地让开一条路来,一人骑着马缓缓走了出来,安排士兵人把这位将官抬下去,养好伤再打一百军棍。说完眼光直直地盯着沈默,沈默也坐在地上痞痞地望着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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