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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美'H·G·威尔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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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贝德福德先生在林普尼遇到凯沃先生
在意大利南方的蓝天之下,葡萄叶影之中,当我坐下来执笔写书的时候,怀着其种惊异的心情想到,我之所以参预了凯沃先生惊人的冒险行动,纯粹是意料之外的事。那本来可以是任何一个人,而不一定是我。我是在自认为丝毫没有可能受到外界干扰的情况下,参加到事件中去的。当时我来到了林普尼,因为我认为那里是世界上最为平静无事的地方。
“在这儿,不论怎样,”我说,“我总会得到平静和工作的机会的!”
于是这本书就成了这次冒险行动的结果。天命与人类的微不足道的计划又是多么的不一致啊!
也许我可以在此提一下,就是最近我在某项事业中遭到了惨败。但现在我坐在这儿,置身于优裕的环境中,承认过去的窘困境遇,倒是一种奢侈的享乐。我甚至可以承认,我的那些灾难在一定程度上是自我的。我也许在某些方面有点儿能力,但那都和经营实业无关。当时我很年轻,觉得自己是个有办事能力的青年,并以此自豪;其实,那正是年轻人招人讨厌的一种毛病。论年龄,现在我还算年轻,但我的一些遭遇,已经把某种属于青年时代的东西从我心灵上抹掉了。至于这些遭遇是否使我变得聪明一点了呢?这还是个值得怀疑的问题。
关于我去肯特郡的林普尼从事冒险的详情细节几乎无须论述。因为近年来,即使是业务交往,也都带有强烈的冒险气息。我于了投机冒险的事。干这种事当然会有一定的输赢。最后我是输了,够倒霉的。甚至当我已经从所有的事情中脱身出来,一位坏脾气的债主还觉得非对我狠毒一些才痛快。您也许尝过这种暴虐人的苦头,也许您只是有所感觉。他逼得我够紧的。最后,我觉得,要是我不想当个办事员辛苦谋生的话,我只能去写个剧本,否则就别无出路了。我有一定的想象力,有广泛的兴趣,只要不遭厄运,我就打算为此而精神饱满地去战斗。当时,我不仅相信自己有做生意的本领,而且一直认为我同样能写一个好剧本,我觉得这种自信也不算太过分。我知道,在合法的业务经营之外,一个人能干的事不可能有那么多成功的希望,也很可能正是这种想法使我有了偏见。确实,我也就养成了一种习惯:把这个未曾动笔的剧本保留到一个下雨天再说。后来雨天果真来了,我就动笔写作。
我原来计划十天写完这个剧本,可是不久发现需要的时间比我估计的要长。正在动手写的时候,我来到林普尼,以便找个安静的落脚点。我觉得自己很走运,竟找到了那所小平房。我订了三年租约,搬了几件家具进去。在写剧本期间我自己做饭,我的烹调技术定会使比顿太太*吓一跳。而且,您知道,自己做饭有味道。我有一把咖啡壶、一个煎鸡蛋用的带柄小锅、一个煎土豆的小锅,还有一个煎肠子和咸肉的煎锅——这些就是使我生活舒适所用的简单的炊具。一个人不能总讲排场,而简单朴素总有抉择的余地。此外,我存了一桶十八加仑装的啤酒,是赊来的。还有一个实心眼的面包师,每天都来,我可以向他买面包。这就是我当时的生活,当然谈不上是西巴利斯式的生活,但是比这更坏的日子,我也过过。附带提一句,那个面包师的确是个好人,他谁都相信,但愿我不欠他什么钱才好。
确实,谁要想找幽静环境,就请到林普尼来。它位于肯特郡的粘土带。
我的房子座落在一个古老的海滨断崖的边缘上,可以望见海边低洼平坦的罗姆尼沼泽。在多雨的天气,这地方几乎进不去。我还听说,邮差在越过他沿途的湿渍地带时,脚上要绑木板。虽然我从没见过他那样做,但可以想象得出来。现在这个村庄由少数农舍和房屋组成。这些房舍的门外都放着柞木长柄大扫帚,当粘土太多的时候,好用来扫掉粘土。这个地区的概况,由此可见一斑。若不是对一些一去不返的事物还有些淡薄的记忆,这个地方是否存在过。都值得我怀疑。在罗马时代,这地方曾是英格兰的大港口列马纳斯港,而现在,海却离这里有四英里。在陡峭的小山下,是一些大圆石和罗马式的砖结构建筑物,古老的瓦特凌街就从这里开始,笔直地通向北方,有些地方还留下铺砌的路面。那时我常站在小山上想着过去的一切:奴隶罪人划的船和罗马军队,俘虏和官员,妇女和商贩,像我一样的空想家,所有出入这个港口的熙来攘往、喧闹嘈杂的人群。但现在呢!只有草坡上几块砾石、一两只羊——和我!昔日的港口所在地,现在是一片沼泽,弧形地扩展到遥远的邓杰内斯,到处点缀着一些树丛和中世纪城镇教堂的尖顶。现在这些古老的城镇,也继列马纳斯之后趋向消亡了。
沼泽上的风光确实是我见到过的最美妙的景色之一。我想邓杰内斯大概离这里有十五英里远,它好像一条筏子浮在海面。再向西便是靠近黑斯廷斯港落日之下的一些小山。这些小山有时显得又大又清晰,有时却暗淡而低矮,经常则是由于气候的变化,完全隐没不见了。沼泽的近处河道交织。闪闪发光。
从我工作时靠近的那扇窗子可以望到山脊,也正是从这窗子里我第一次看到凯沃。当时我正在努力搞我的那个剧本,强把心思放在这真正困难的工作上。非常自然,他引起了我的注意。
太阳已经落山,天空清晰平静,呈青黄色。就在这个背景下,衬托出他黑色的身影——一个极为古怪的矮小的身影。
他是一个身体滚圆,长着两条细腿的矮个子,一举一动都带着一种痉挛性的抽动;他头戴板球帽。身穿长大衣,一条骑车穿的灯笼裤和一双长筒袜。他认为这种打扮适合他那极不寻常的思想。我不知道他为什么要这样穿戴,因为他从不骑车,也不打板球。那是一种偶然凑在一起的服装。我不知道这种服装是怎么兴起来的。他用手和胳臂作着手势,他的头猛地向四下转动,嘴里发出嗡嗡的声音。这声音好像出自什么带电的东西。你从来不曾听过这种嗡嗡声。他不时地还以一种最不寻常的声音清一清他的喉咙。
那时已经下过雨,人行小道的路面很滑,这更增加了他那步态的痉挛性。他走到正对着太阳的地方站住了,掏出只表,犹疑了一下,然后做了个痉挛的手势转回身,匆匆忙忙地折回原路;他不冉做手势,而是跨着大步走,显出他那一双大脚——我记得他那双脚因为沾了粘土,怪模怪样的显得更大——对他最为有利。
这件事发生在我旅居的第一天,当时我写剧本的精力达到高峰。我认为,这件事纯粹是个分心的讨厌事件——浪费了我五分钟。我又回到剧本写作上来。但是,第二天黄昏。这种怪现象非常准确地又出现了,再一个黄昏又重复了一次。确切地说,只要不下雨,每个黄昏都是如此。于是要想把注意力集中在剧本写作上得费很大力气。
“这个该死的家伙,”我说,“真叫人认为他在学演木偶戏啦!”有好几个黄昏我从心眼儿里咒骂他。
后来、我这种厌烦的心情变成了惊异和好奇。一个人好端端的为什么要干这事儿呢?
第十四个黄昏,我再也忍耐不住了,他刚一出现,我就打开那个法国式的窗连门跨过前廊,直向他总是站立的地方走去。
我来到他身边时,他已经掏出了表。他长着个胖圆的红脸,眼睛是棕红色的——我以前都是逆着光看他的(所以没看清过)。
“请等一下,先生。”他转身时我说。
他睁大眼睛。”等一下,”他说,“当然可以。要是您打算和我多谈一会儿,那也不算过分的要求——您说的等一下的时间已经到了——要是不麻烦的话,您可以陪我走走吗?”
“一点也不麻烦,”我说,便在他身旁一起向前走去。
“我的习惯是有规律的,我和人交往的时间——是有限的。”
“现在这时间,我猜想,是您锻炼身体的时间吧?”
“是的。我是来这里欣赏日落的景色的。”
“您不是。”
“先生,这——?”
“因为您从来不看日落。”
“从没看过?”
“对了。我看了您十三个晚上了,您没有看过一次日落——一次都没有。”
他皱着眉头,像一个遇上难题的人那样。
“嗯,我喜欢阳光——空气——我顺着这条道走,穿过那个栅栏门”——他猛地转过头——“再向着——”
“您不是那样,您从来没那样做,这全是胡说,那儿没有路。譬如说今天晚上——”
“哦!今天晚上!让我想想看。啊!我刚看过表,知道我出来的时间已经比我准确规定的半小时超出了三分钟,我就决定没有时间再绕过去,我就转身——”
“您倒总是这样做的。”
他看着我——沉思了一下。“现在我想了想,也许我是那样做的。可是您刚才想要和我谈些什么呢?”
“怎么,就谈这事呀!”
“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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