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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时边上四个队员,和玛丽亚一样,都苦笑起来,望着我跟洞拐的眼光,跟在望两个疯子一样。他们低声地对洞拐说:“得了吧,肥秋他也就瞎扯罢了,队长,你刚也听说了,那班杂碎都是万里选一的,肥秋一人能扛住十几个?”
“肥秋,你有这份心,老哥是很承你的情的。但别胡说了,听老哥说一句,一会我们猛烈开火,你带这位女士走,送她去总指……或者,你自己走吧,你不是军人,没有掩护拯救她的义务,保重吧兄弟。”
我真的不知说什么才好了,要说约翰或者吸血鬼瞧不起我,我还可以把他们痛打一顿,可这几个老哥,他们都预备着以自己的生命为代价,掩护我逃跑了,我还能骂他们不成?我突然发现脸皮真的很有用,比如我的头骨就无法表达出苦笑这种意思。
解上背上从不离身的皮箱,我没有理会他们,快速地把狙击步枪拼装起来。如果可以选,我是不打算在他们面前打开皮箱的,但背着沉重的皮箱冲出去面对十数把狙击枪,这事也太疯狂了点吧?我想,大约得老萧那种自认是故事主角的家伙才做得出来。
“把箱子里的子弹都带上吧,兄弟,那些杂碎很难对付啊。”洞拐在我拼装狙击枪时,挪到我身边来,此时看我只带了两个十发弹匣,连枪上的弹匣加起来也不过三十发,有点担心。我听他这么说,抬起头来,见他端着一把通用机枪,身上交叉披挂着几条弹链,看样子他是要充当机枪手的角色掩护我了。
我不由心头一暖,明知道要去对付打不死的怪物,这老哥心中大约还是不信我能让大家平安撤离。不过他没有让我一个人去送死,这就是义气了,我觉得这对于我来讲,更是义薄云天了。我心中最后一丝顾虑,也在此时烟消云散,不再对洞拐抱着什么怀疑的心思了。
并非说这样就不可能来骗我,他们这种以服从为天职的军人,精英军人,往往就算了解整个布局,知道自己只是一个弃子,也会忠诚地去完成的。我不怀疑洞拐,是因为如果真的布了个局让我跳,冲着那老兵喷溅到我头骨上的脑浆和热血,冲着这老哥这份义气,尽管我现时很怕死,可我也是男儿,我没了鲜血但我却还有血性,就算是局,我也跳了。
但愈是这样,我却愈不愿他送死,我摇了摇头,对他说:“老哥,相信我。”他望着我,过了半晌点了点头,不过仍是示意我多带些子弹。我笑了起来,拉动枪栓把子弹上了膛,取下弹夹,填装一发子弹,然后把弹匣拍上去。
三十一发,足够了。
在洞拐担忧的眼神里,在其他四个队员一脸的永别神色里,还有玛丽亚嘲讽的唇弯边,我冲了出去,一出掩体我便感觉四面八方都有危险在迫近,然后我不停地变向,在我原来的行进轨迹上,地面不时出现弹头射出的小坑,接着子弹划破空气的声音才快速地响起。
这就是为什么我不带一把冲锋枪或突击步枪,甚至只带两个备用弹匣的缘故。轻,足够的轻,这就是我现在的优势,我必须把自己的优势尽可能地发挥出来。我没有开枪,枪始终背在肩上,在空旷的地方,一把枪是拼不过十几把狙击枪的。
我狂奔了七十米,地上估计多了近百个小孔,衣裤上多处被跳弹划破,我不得不把狙击步枪握在手上,因为一发瞄准我头骨的子弹没有打中我,却在我弯腰时堪堪削断了枪背带。这时枪声突然停了下来,似乎狙击手们已用光了最后一发子弹。
而我的目标——前面那幢半截的大楼,离我大约还有五十米左右。我知道最危险的时刻到来了,狙击手在没有开枪时,是最可怕的;因为如果可以躲过一发子弹,在短时间内同一个狙击手几乎不可能命中这个目标,这已是千多年来的战场共识了。
现在它们不开枪了,它们显然不是菜鸟,它们在调整自己的状态,如果枪声再次响起,必定是跟之前截然不同的提前量和节奏。不过我没有选择,如果不想留在空地上当靶子,我就必须向前奔跑!
第十八章 狩猎开始
我不停地变速、变向,不时突然在地上打个滚再爬起向前冲刺,当我离那残楼还有三十来米时,我停了下来。“嗒、嗒、嗒、嗒、嗒……”几乎和打字机一样的枪声响起,错落的十几个弹孔横在我前进的轨迹上,然后是几乎同时响起的枪声。
我就在这一瞬疯狂向前奔跑,没有任何变向,没有任何假动作,当我一个鱼跃跳入那残楼的入口时,在短暂的滞空中,一发子弹已削去了我的鞋底。不过,幸好我到了,从现在起,狩猎开始了。
我快速地奔到二楼,从狙击镜里慢慢地寻找目标,不急,我不急,我等它们攻击洞拐那边。它们一定会攻击的,以便引我开火暴露我的位置。我相信它们天性中还是对我有畏惧感的,否则刚才在洞拐拉我下掩体以前,它们就不止射出一颗子弹了。
随便地找了一个狙击点,随便地端起枪。我知道,它们向我扣下扳机以后,必定会转移位置。刚才每声枪响,我都听出了方位的变换。可是没有关系,是梅超风制造出它们来的,而梅超风,是从哪来的呢?如果不是遇到我,它仍不过是一只浑身溢着绿色恶臭汁液的腐尸!
我已感觉到它们在窥测着我的位置,尽管准确的定位不太清楚,但我知道,我一定能找到它们的位置——在它们找到我之前。这本来就不是一场公平的决斗。我甚至叼起一根烟,毫不在意那火头会暴露出我的位置。看着烟雾缓缓地升起,这里的风不大,二米每秒都没有。
突然间我见到两点钟方向,那堆垃圾后面火光一闪,那本来隐隐约约的危险的征兆一下子清晰了起来!但是天啊,这有什么用?我总不能达到狙击枪的两倍音速吧?之前奔跑时躲避子弹,那是在集中精力,凭直觉在对方扳机压下前,改变我的速度和方向,干扰它们的提前量来闪避。现在我都成了固定目标,还避个啥啊?这一瞬间,我突然有点后悔了,后悔为什么要出来一人扛它们十几个……
“铮!”对方的子弹狠狠地,把我身边三米外半截断开的水管边的花瓶打爆了。我这时没有任何想法直接就压下了扳机。百米开外那个杂碎痛苦地号叫,它站了起来,浑身通红如烧透了的火炭一样,然后变成了灰烬。
我按熄了烟头。它大约是没想到,在一百多米路程上可以躲过它们十几把狙击枪的高手,会犯这种低级错误,在狙击时抽烟吧?所以它认为是一个陷阱,它觉得那半截水管才是我的狙击步枪,那花瓶才是我的头骨。
重新寻找了一个狙击点,我喘息得很厉害,刚才那一枪,很让我有点透不过气来,尽管我根本不用呼吸。那一枪如果打在头骨上,会怎么样?我不知道,我只知道我的头骨不可能比钢铁硬,我一眼就看出,它那种狙击枪是介于反器材枪和普通狙击枪之间的,那种子弹,一百米内,直接命中时可以打穿三寸厚的钢板。
我的手有点哆嗦地想去摸一根烟,但马上又制止了这个动作,我可不想死。尽管我感觉到十一点半的方位有一个杂碎,但我也直觉地发现三点钟方位、二百米左右远的窗口处,另一个杂碎正在等着我开枪时的火光来校正位置。如果我干掉它,那么十一点半方位的家伙,就会冲我开枪。
我悄悄地退出了狙击位,猎杀这些浑蛋哪怕掉一根头发也是我不愿意的,只要我认真一点,收割它们并不比拍死一只蚊子更难。我端着狙击枪,蹑手蹑脚地穿过这幢残楼的走廊,到另一边的房间里,我知道刚才在等我开火的杂碎,它就躲在其中一个房间。
我把狙击枪背了起来,掏出从不离身的白银手枪,很快就穿过了走廊。尽管有一部分通道塌陷了,但这难不倒我,扒开几块开始长青苔的砖头,再拨开一些沙土,缝隙尽管不大,但我很瘦,挤一下就过去了。
离它越近,我的感觉就越敏锐,我甚至可以确定,这杂碎就躲在前面右边第三个房间里。我想银弹射入它们的身体时,我会欣赏它浑身炭火般通红的死亡之舞的。但莫名的,有股不祥的感觉缠绕着我,以至我再次检查了一下白银左轮手枪,但一点问题也没有。
我再次让自己的思维扩张开,确实那杂碎就在右前方第三间房子里,它现在的姿势仍是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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