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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什么表情啊……诶哟,都那么多年了,我早腻了,再不分都要相看两厌了。”庄毅骚包地在杜夏面前转了个圈——怪不得他今天上赶着要见杜夏,原来是不放过身边的每一个人,尽可能多得向他人展示自己分手后重获新生般的精神面貌,神清气爽,自在快活,想在哪个女人床上睡,第二天又可以在另一个女人床上醒来。
还别说,作为大卫村里的资深画工,庄毅真的会被一些在其他村子里打工的年轻女孩当成艺术家,小酒一喝牛逼一吹,她们就会用崇拜的眼神仰视庄毅,自带滤镜地称呼他为“庄老师”。
庄毅对这种吹捧很受用,男人的虚荣心在这种偶尔的撩骚中获得极大的满足,就连阿珍的那些小姐妹听他讲文艺复兴和炒哪吒冷饭的异曲同工之处,也会动摇原先的立场和观念。
——反倒是阿珍,他最亲密的爱人阿珍,在他展现男人魅力的时刻挖苦讥讽,要小姐妹们擦亮眼睛,以后找男人别找他这样爹味重的,看个电影都能上纲上线,没情趣,没意思。
庄毅在人前很给阿珍面子,在她的小姐妹前忍气吞声,回家才和阿珍吵。他试图讲道理,觉得阿珍近些年来变了,变得越来越偏激,脾气差,被网络上的一些极端言论洗脑了,导致他说什么做什么她都看不顺眼,上纲上线的人其实是她自己。
阿珍也爆发了,她很委屈,凭什么男人可以随便乱开玩笑,她却要时刻注意自己的言行,她为什么就不能随性做自己……吵到最后两人把旧账全翻了个遍,由爱生恨不过如此,他们冷静过后决定再给彼此一个机会,如果这场旅行不能唤回曾经的甜蜜,也算是个体面的告别。
他们没能走完这段旅途。
分歧从到底该由谁洗每天换下的衣物开始,以庄毅不想脏了手帮阿珍染发结束,最后的致命一击是庄毅的一句自我嘲讽,反正阿珍没和老家的丈夫离婚,他们这么多年,不过是一对奸夫淫妇。
阿珍扇了庄毅一巴掌,当晚离开了两人住的小旅馆,什么东西都没带,庄毅不舍得浪费掉那些提前购买又不能退的票,每玩一个项目就发一条朋友圈,拍了很多风景照别提多快活,杜夏点赞的时候都没看出两人已经不在一块儿了。
画室也不是庄毅回蓉城后的第一站,他昨晚上去了阿珍之前工作的夜场,那里面有的是年轻貌美的姑娘,他不能像那些包卡座的富家少爷撒钱,他一肚子东拼西凑的墨水也不是钱能堆出来的,总有女孩子就好他这一口故作高深的文艺青年腔调。
他和阿珍分手了,他的春天也来了,可以光明正大的撩骚约炮了。旧的不去新的不来,他跟杜夏说自己昨晚上其实没睡,而是给那个姑娘画了幅肖像,姑娘手里拿着本杜拉斯的《情人》,他画姑娘,姑娘给他念《情人》。
“浪漫吧,够有逼格吧。”庄毅打了个响指,从自我陶醉里抽出魂来,现身说法教导杜夏怎么跟女孩子相处。这种场景单独拿出来确实挺有意境的,但杜夏知道,庄毅那本《情人》是上个世纪的版本,不知从哪个废纸堆里淘来垫桌脚用的,他自己根本没读过,也未必知道故事内容是什么。
“女人很好哄的,把她画得漂亮点就行,怎么美颜怎么画,也就你不开窍,整了只乌龟出来,抽象得跟什么似的,真把自己当艺术家了啊。”
“……你懂什么。”杜夏扯扯嘴角,专心炒菜。
“我不懂,我能这么快又找到女朋友?”庄毅还得瑟上了,说过两天请大伙吃饭,他到时候把新女友带上,女孩比阿珍年轻,皮肤比阿珍白,头发比阿珍黑亮,脾气也比阿珍好,庄毅都说了,很好哄,很听他的话,最重要的是,她很仰慕庄毅,小心翼翼捧着自己的肖像,把会画画的庄毅当艺术家。
杜夏反问:“人家能一辈子都仰慕你吗,就凭一张肖像?”
庄毅嫌杜夏扫兴:“那不然呢,跟你一样画乌龟啊。”
杜夏还真想好好跟庄毅聊一聊这只乌龟,可惜他没何筝那么好的口条,没办法清楚地表述。他突然很希望何筝能在场,如果是何筝,说不定会做出具体的假设,假设乌龟的速度是1ms,人的速度是11ms,乌龟先走10秒后人再运动,人运动几秒能追上乌龟?
从数学的角度,这道题小学生不用列一元一次方程都能做出来,答案是1s。但芝诺却把人的每一次靠近都做了切分,人先走完十米需要1011秒,这时候离乌龟还有1011米,人再走完这1011米需要10121秒,乌龟在这一期间也走了10121米……
这就像什么呢,就像用一个放大镜放大人与乌龟之间的距离,只要放大镜的倍数无限,人与乌龟之间的距离就总会存在。
宏观来看,两者重叠只需要一秒,但在微观世界里,这一秒中可以分割成无限的时间段——只要那个“放大镜”的倍数无限,人在这无限的一秒里,只能无限地接近乌龟。
所以何筝会把那只乌龟比作欲望。
这一秒的追逐看似短暂,却是无限的求而不得,永恒的悲剧。
也只有杜夏会反复咀嚼这个比喻。
杜夏就算想把这些讲给别人听,他一来说不出口,组织不出语言,二来没有人会当回事,像反问“鸽子为什么这么大”那样,不能理解1秒钟怎么就永恒无限了。
他的世界是那么小,小到庄毅都算为数不多的文化人,他居然阴差阳错遇到了何筝,两人有那么一瞬间心有灵犀,琢磨起这个世界再没有第三个人会感兴趣的乌龟。
杜夏一时竟觉得惘然,不留意到庄毅不再自讨没趣,自顾自离开厨房了。
再回神,锅里的菜吸干汤汁,就要糊了。杜夏想要挽救一下,一分神往下倒的不是水而是油,他的腰被人从后面捞了一把,跟着撤退两步,远离了下一秒就燃起的锅底。
还在画室里的画工们也闻到焦味了,怕出事,全都往厨房赶去,四个脑袋全从门外往内探。只见杜夏站在一边,手指交叉有些无措,反倒是何筝在救场,加了一大勺水后盖上锅盖,微眯着眼冲画工哥哥们笑道:“今天中午的炒菜变菜汤了。”
“阿筝啊,把这锅倒了吧,没人吃的。”庄毅在所有脑袋的最下面。他方才从厨房出来的时候就在楼道里看到了何筝,原本以为对方是下来上厕所的,何筝上完厕所后估计又抽了根烟,所以才会迟迟没上楼,然后比他们都先出现在厨房。
但这不是重点,重点是空气里还弥漫着焦味,菜在加水前说不定全都黑了,水加再多也是于事无补,肯定难吃。
但何筝却说:“不会的。”
还是微眯着眼,他笑得纯良无害,看向有些拘谨的杜夏,“我不挑食。”
他点头保证道,只要是杜夏做的,他都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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