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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发现顿时让龙霄惊喜无比,他再次飞身而起,片刻间已越过那黑色坚硬的铁桩,伸脚在上面一点,身子又起,到了四丈多高的地方,果然又发现了一根,脚下又踏了上去,又升高了数丈。
他脚法不停,如法炮制,没多久便到了半壁之中,知道摔下去绝无幸理,心中更是小心谨慎,不敢踏滑一步。
等过了二十多个铁桩,眼前一空,蓦地无物阻挡,竟是已越过了崖顶,龙霄大喜过望,深深的吸了口气,身子飘然折了几折,已稳稳落在了天神崖之上。
第三卷 风云初起
第一章 回家
龙霄站在崖上,已明显的感觉到气温不同,他去的时候是秋天,而下面的天气却仍然温和如春,而现在已过了八九个月,外面已是入夏时分,热气逼人,而下面却又要凉爽许多,想来是某种地势所形成的气候,这大明朝若不是与天煞族的战争,真是不折不扣的桃花源啊。
向下俯望而去,但见崖壁如削,云海翻腾,他真不敢相信自己就这样轻易的上来了,在他的心里,要找到这条上崖的路,至少得花上一天到两天的时间,却不料会发生如此的情况。
静下心来,开始思索,那铁桩瞧模样十分的陈旧蚀破,饱经风霜,年岁绝对不浅,当然不会是血狼与司马轻鸥所钉。记得曾经听碧痕姑娘说过,天煞族过去并没有完全同外界封闭,而是有路可通,想来就是这条路了。那铁桩上面过去必然悬着绳索铁链之类的东西,而建文帝他们进来后便全数破坏掉了,并在环围大明朝的其它山壁上都植上了有毒的藤草,绝了后人出世的念头。而血狼在族中的记载中寻找到这条路的旧址,司马轻鸥则尾随而至,两人的轻功都能一跃至得五六丈高,才能借这铁桩上得崖来。
他想通这点,心中释然,只觉这崖上崖下恍如隔世一般,若非自己亲身经历,只怕是永远不会相信。
但这时龙霄的兴奋却是无法言喻的,他先是纵声长啸了好一阵,然后在崖上翻了好几个滚,跟着运起“天残地绝魔功”双掌挥动,对着崖上的岩石便是乱劈一气,直击得岩裂石碎,四处飞溅。
又过了好一会儿,龙霄这才有些累意,找了个平坦光洁的巨石,四肢摊开,躺地歇息,眼睛虽然闭着,却在思索回去后要做的事,母亲的病当然是最重要,他的身上已有了三公斤黄金及司马琴送的珠宝玉器,想来治疗的费用已经是足够了。另外便是寻找君仪的下落,这事却毫无线索,实不知从何找起,但他永远不会放弃,功夫不负有心人,或许天见可怜,会指引他一条明路也未可知。
龙霄躺了一阵,便起身向山下走去,在路过血狼的尸骨时,见已散落了许多,想是被崖上的罡风吹走了,心中微微一叹。
这巴拉汗山别无他人,龙霄也不怕惊世骇俗,展开身法,放开脚步,疾如弹丸般的在山中跳跃,只用了两个小时,便到了那日他中了桃花瘴的地方,心中暗自戒惕,身形去势更快。
果然,没多久,山风拂面而至,一大片粉红色的雾团如幽灵般的从丛林中涌出,直向龙霄扑来。
但龙霄今时不同往日,已是脱胎换骨,这曾经差点儿让他送命的桃花瘴已没有放在心上。当下屏住了呼吸,双脚一蹬,身子已象支离弦的箭一般射了出去,在山石矮树间经过了数十个起落,已至半里开外,早就出了这桃花瘴的范围。
没过一会儿便到了盘根错节,古木参天的原始森林,龙霄想到指南针早就遗失,如果从林中穿行,十分的容易迷路,不免耽搁时间,心念一动,走到一株四人合围的大树下,身子拔地而起,在树枝上点得几点,已升到了树冠的顶端。
此刻时已过午,太阳偏西,龙霄辨明方向,向北而行,这巴拉汗山的森林茂盛密集,连绵不绝,象海浪一般高低起伏,龙霄施展“仙鹤九变”的身法在树木的枝叶上纵跃,发鬓飘舞,衣裾胡胡,直若御风飞行一般,想起过去在杂草荆棘里的穿走之苦,两相对比,方知这习武之乐,实是欢愉无穷。
又行了三个小时,树木渐渐稀疏低矮起来,竟是已到了巴拉汗山的山下,离那古镇也不远了。
龙霄重新落回地上,想到上山花了三天时间才能到达,而下山却不过用了几个小时,心下又是一阵振奋激动。
眼见已到了巴拉汗山的出口,龙霄却停下了脚步,取出了司马琴给他准备的干粮就着随身携带的水囊吃了一通,然后找了一处柔软的草丛睡起觉来。要知道,他现在这一身发式装束完全是明朝人的样子,到了镇上,不被人瞧成精神病才怪。
劳顿了数日,龙霄倒是真困了,这一觉直睡到夜深人静才醒,他估摸了一下时间,大约己过了凌晨一点,便起身继续前进。
一路疾行,没多久便闻到狗吠之声,原来是那古镇已在眼前。
龙霄顺着青石路走入镇子,却见全镇一片静寂,两旁的房屋都黑漆漆的没了灯光,只是偶尔有打鼾声与咳嗽声传来。
龙霄心中牵挂的是自己的服装问题,左瞧右瞧,终于在一幢两层木楼的窗户外见到一件晒在外面的男式灰色短袖及一条黑色长裤,连忙一跃而起,落在那窗户外向前支出的木板上,伸手便将那两件衣物取了下来,想到还差一双皮鞋,向窗户里探头望去,却见里面有一张木床,沉睡着一对夫妇,而床下则放着两双皮鞋。
龙霄无声无息的跃了进去,月光之下,见那男主人的皮鞋又旧又脏,但一时别无它选,只好穿进脚试了试,虽然略小了些,却是勉强可穿。
他站在这对夫妇的床前,思及自己一个堂堂大明朝的护国大将军,麾下数十万人马,百姓们人人称颂的龙大侠,龙英雄,实不料复出后的第一件事便是大展轻功,穿户入室,窃取别人的衣物,成了位不入流的小偷。心中真是又羞又愧,解下身上的包裹,从带出的金锭中取出最小的一枚来,大约也有一两有余,悄悄的放在了主人的枕下,然后再一跃而出,回到街上,猜想这两人起床后必定有一番大惊小怪的反应。
他穿上短袖衬衫与黑色长裤,却露手露脚的也小了几分,然后再将在大明朝束着的头发解了下来,已是长至齐肩。这一身的装扮虽然不如先前那般格格不入,但仍是不伦不类的甚为滑稽。
龙霄此时也管不了许多,将换下来的衣裳鞋子叠紧使劲塞入包裹之中,便向外面大步而行。
离镇上一百多公里的地方是个县城,那里有车通往外面,龙霄趁着黑夜,大步流星的向县城的方向疾奔,顺着乡间公路约行了三四个小时,见前面有路牌指示离县城还有十公里,而此时天色也渐露曙光,公路上开始有了汽车与行人,龙霄不敢招人注意,便放慢了脚步,以正常人的速度向前而去。
到了县城,已是天光大亮,城里楼宇耸立,电线如织,汽车疾驰、自行车穿棱,赶着上班的路人忙忙碌碌的行走着,龙霄见到如此生机勃勃的现代景象,心中真是亲切无比。
没多久,他便发现自己成了行人们注目的焦点,不少人还悄悄在他背后指指点点的说着什么,知道是这一套不合身的衣裳与披着的长发有些过份张扬,便是手中提着的包裹也是太过标新立异,便决定先用手中的金锭先换些钱来,一是重新买套衣服,二是也有回家的路费。
走了一会儿,便瞧见一排房屋下有一个十来个平方米的小门面,上面挂着个“五哥金饰店”的字样,下边又支出个木牌,写着“高价收购各种金银饰品”几字。
龙霄心中一喜,便走了进去,却见里面只有一个穿着白色背心,三十来岁,中等身材,皮肤黝黑的男子在柜台里一台仪器上捣弄着一个金戒指。
瞧清进来的龙霄如此一付尊容,那男子理都不理他,继续做自己的事。
龙霄走到他身前道:“老板,请问你们收购金锭没有?”
那男子闻言抬起头来,一脸轻蔑,慢呑呑的道:“在啊,怎么,你有那东西?”
龙霄点点头道:“对,我有一点,但不知你们这里是怎么收的,每克多少钱?”他过去听父母闲谈时讲过,黄金的价格外面卖一百元左右,不过这金店既是收购,人家也要赚钱,可以适当少点。
那男子听他这么一说,放下手中的活计来,望着他道:“这要瞧货的成色,你拿来我看一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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