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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拿命换来的!〃林麒一顿。
〃废话!我偷偷一页一页抄来的,被发现后差点没被少林罗汉棍阵打废咯!最后还挨了老秃驴的一记大力金刚掌,才逃出少林寺。你倒好,拿去送人了!〃老头气呼呼地回道。
林麒一惊:〃这是为何?〃
〃为了你!真不知道主人怎么会降世在你这么一个废物身上!〃
〃为了我?主人?你的主人是那个司徒某人?〃林麒惊在当场。
〃当年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林麒接着问道。
老头微微叹出了一口气:〃也是到了告诉你整件事始末的时候了。我想事件的大概,你已经从梦中知道了十之七八。我的主人,正是五胡乱华时的神威将军李农,李农将军祖父原任司徒一职,日久了便以职当姓,这也是司徒复姓的由来。李农将军一家,被胡官所害,全族遭诛,幸得无名圣道搭救。又在圣道指点之下,救回了一位师妹,就是若焉小姐。两人修至圣境,圣道派两人下山,搭救当时已于水火当中的大汉子民。〃老头摇了摇头,〃叹只叹命运弄人,七杀、破军、贪狼,各有际遇,最后竟会相识结盟。〃
〃七杀、破军、贪狼?这是怎么回事?紫薇斗数中,哪怕就是凡人,命星中带此三星之一也是正常的啊?〃林麒问道。
〃不,我说的是世间唯一的星宿之主,并非紫薇命格。此三星宿主,千年无一,但在那一世,三星宿主竟同时降世。我想你也知道,此三星在命宫的三方四正聚合,会有什么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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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节:第四十四章 剑引(2)
〃命宫同陷杀破狼,天下易主势难挡,天地浩劫写苍茫!〃林麒不禁脱口道。
〃正是,此三星之合,天下必定易主。所造成的天地浩劫,后果只怕不亚于上古的神魔之战!〃
〃神魔之战!那,那已经毁灭了一次世界,宇宙也因此回复了混沌状态!〃林麒惊道,〃但若是真有这天地浩劫,为何没有神出来阻止呢?〃
老头冷笑一声:〃神?呵呵,你见过真正的神么?上古神魔之战得以告终,因为双方立下了一个契约,神与魔相互划界,双方遵守约定,互不侵犯、互不跨界。而两者之间的所谓界线,就是我们人界!也就是说,我们人界发生的任何事,上古之神无权干涉,呵呵,他们也懒得干涉!〃
〃那我们人界神显灵助人,魔害世人之事不也常有发生吗?〃林麒疑惑道。
老头摇了摇头,〃那只不过是人自己造出来的神和魔罢了,和上古魔神根本不是一回事。如观世音菩萨、关圣帝一类的神,因为其生前所为受人崇敬,死后被人加封信仰膜拜,才形成了所谓的神。和人间的魔一样,那也是人的心魔所造,因人恐惧膜拜而存在。而那些上古神魔自出世便是神魔,是独立的,并不靠人类的意识膜拜而存在。所以说,在人界,根本没有什么神与魔。而我们念咒驱法时,用的所谓请神借神力类的法术,不过也是从大众的膜拜意识中借取力量而已。所以我们这些修行者,努力练的法,其实真正练的是我们的精神力量。所谓的鬼也是,那都是人精神不灭的产物,六道轮回,天堂地狱,其实都是我们自己精神意识构建造出来的东西。而那些真正的神魔,只会冷血高傲地看着这一切而已,只要不侵犯到自己的利益,他们才懒得自找麻烦!〃
林麒一笑,〃老先生,若是你把这些话告诉其他的神魔信仰者,他们不把你撕成碎片才怪!〃
看到林麒笑了,老头也心中一松,〃有时候事实的真相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们愿不愿意去接受。而恰巧的是,真相往往是我们最不愿意接受的,所以很多人情愿相信自己相信的真相,所谓自欺欺人便是如此。回到原话,七杀便是李农将军,破军便是若焉小姐,而最可怕的贪狼宿主,便是那冉闵。三人机缘巧合之下,竟结为同盟,开创了魏国大业。天意如此,三星聚合,天下易主,那场浩劫也送尽了千万条性命。大业已成,冉闵屠尽千万条性命之后,发现军中有不少对与他残暴屠戮的反对之音,而这些反对之音所支持的便是当时的齐王李农。我家主人并不知道此事,不然早就防备,也不至被他设陷。〃
一瞬老头的双眼朦胧了起来,一股哀伤涌上心头,〃冉闵知道若焉小姐心地善良,便故意放一些准备处决的胡族小儿越狱逃走,追至齐王府邸,让若焉小姐发现。小姐她自是将那些胡族小儿收护在府下,并决定三天后夜里将他们送出城。岂知那些小儿中混有奸细,早将消息报告了冉闵,而这一切,主人他也不知晓。冉闵也早早在城门设下了埋伏,还特意邀请主人当夜与他同去城中巡逻,主人不知是计,欣然同意。当夜事发,主人自是为了保护小姐而拔剑与冉闵相向,冉闵也趁机以背叛罪加与主人之身,伏兵四起,杀得天昏地暗。小姐因为当晚帮主人挡了那一剑,而芳魂消逝。我助主人逃出城后,也被捕,我不想在冉闵手下受辱,夺剑自刎。再后来的事我想你也知道了,主人并没有死。但冉闵为了震慑人心,抓了一名与主人相貌相似的百姓,称是主人,与主人认的三位义子和众义士当街处斩。主人忍辱偷生,只为了能收这万世屠魔,终于在最后一战的连环马阵中,一剑将冉闵挑于马下。冉闵死了,但贪狼命数并未终止,贪欲的魔力依然在引发一次又一次的战争。所以主人舍身用自己的残命将冉闵封起,将这三星宿命推迟到这一世。〃
林麒顿了顿,〃说了这么多,我还不知道老先生你是谁呢?〃
老头一笑,〃我?我就是你手中之剑,我就是仁龙的剑魂。我的出世就是为了守护这一把剑,帮这把剑找到他的主人。所以,我复姓剑奴,名仁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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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节:第四十四章 剑引(3)
林麒一惊,〃这,这怎么可能!〃
〃这把剑从打造他的人开始,就经无数人之手,更得到了无数人的崇敬和膜拜,这些意识汇集到最后就形成了我的魂魄,所以我也投生成了人,为自己寻找主人!所以我的记忆不论轮回几次,都永远不会消失。〃
林麒嘿嘿一笑,〃那剑在我手,我岂不是你的主人了?〃
剑奴仁龙瞄了林麒一眼,〃你?还不配!就你那些下三滥的剑法,连中看都不行,更别说中用!最主要的是那本《易筋经》,不仅能帮你提升内力,也能治你四成的腿伤。你倒好,拱手送人了!〃一说起来,老头又开始气哼哼地说。
〃你不是已经写过一次吗?再写一次又没什么大不了的。〃林麒小声地接口道。
〃屁话,你以为我是电脑备份啊,想复制就复制!而且那是内功心法,不是剑式!随便错了一个字,能把你练得走火入魔!〃老头暴跳如雷地骂道。又冷笑了一声,〃破剑残人,视剑无心,我看你现在还拿什么和冉闵比。〃
林麒却是不怒,笑着一拱手,〃谢仁龙老先生指教!一番话语下来,我想通了许多。〃
老头一惊,想不到这年轻人悟性如此之高,自己佯怒实点的话竟被他看破。随之也是一笑,〃那你想通了什么?〃
〃若我告诉你我想通了什么,那还能算想通吗?〃林麒反问道。
〃哈哈哈哈,好,好,原来主人真没看错人!〃转身离去,远远一句话传来,〃真正高深无敌的剑法是自创的,你若是也能创出和主人一样精妙的剑法,仁龙自当鞍前马后,与剑侍主!〃
林麒也是傲然一笑,〃这么快就把自己卖了,老先生将来可别后悔!〃随之也转身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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